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责任包干的实施方案
嘉药检[2011]25号
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责任包干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机关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率作用,以优美洁净的环境迎接建党90周年,以实际行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嘉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创建全全文明城市路段责任包干的通知” 的文件要求以及市局党委的安排,我所将负责包干路段的重点巡查任务,现将路段责任包干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路段责任包干领导小组
组长:邢华胜(分管领导)
副组长:章展煌、朱山寅、沈春燕(联络员)
成员:薛磊冰、徐宏祥、金佩芬、陈益
二、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责任包干工作是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良好形象的有力抓手,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喜迎建党90周年的实际行动。我所将教育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责任包干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在创建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奉献意识,提升文明素质,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
2、路段责任包干地点和时间
地点:越秀路(中山路---凯旋路)路段,以及凯旋路---越秀路道口。
时间:结合“迎建党90周年、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在5月~10月的5日、15日、25日作为路段责任包干的集中行动时间。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的两周时间内,每天作为集中行动时间。同时,日常进行经常性巡查。
3、路段责任包干内容
(1)指导、督查责任包干路段内门店、业主、驻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保持环境清洁,达到以下要求:沿街两侧无店外出摊、无占道经营,无垃圾扫地出门,无生活污水外溢;广告、招牌规范设置、张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残缺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不占用绿化带等。
(2)积极参与相关公益劳动和市民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做到包干路段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无违法违章等现象。
(3)向路段内门店、业主、驻街单位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4)及时发现包干路段内公共基础设施破损等情况,并报市创建办备案。
三、具体安排
1、集中行动的重点巡查安排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时间安排 |
办公室 |
薛磊冰 |
5月5日、6月15日、7月25日、9月5日、10月15日 |
化药室 |
徐宏祥 |
5月15日、6月25日、8月5日、9月15日、10月25日 |
中药室 |
金佩芬 |
5月25日、7月5日、8月15日、9月25日 |
生测室 |
陈 益 |
6月5日、7月15日、8月25日、10月5日 |
2、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的两周时间内,按每个科室1天为期,依次轮流值勤。
3、日常经常性巡查:按每个科室1周为期,依次轮流巡查。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科室对责任时段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合理安排值勤人员,确保人员在岗、精力到位,确保包干路段整洁、有序。领导小组将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包干路段保持整洁有序,保证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团的检查。
嘉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